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9年4月26日上午 9 时30 分 |
结束时间: 2019年4月26日上午 12 时00分 |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会议召开日公司股东名册登记在册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股东名册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召开日买入股权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股权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董事:侯乔坤(董事长)、向黔新(副董事长、总经理)、李树军、王鸿科、董侠、王敬;监事:司勇(监事会主席)、单群、苟辉英;高级管理人员:刘进(总会计师)。 |
(七)会议地点:
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 号(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公司年度贷款总额及担保方案预计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19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续聘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补充确认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持以下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1、 自然人股东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东账户卡; 4、 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现场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4月26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9 时30 分。 登记地点: 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 1号(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顾海峰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 1 号(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 联系方式:0851-84284089 |
(二)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五、 备查文件目录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