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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纪律底线 共度清廉佳节
“节点”就是“考点”
年关就是“廉关”
浓浓节日情
殷殷寄廉语
临近岁末,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节俭文明的节日氛围,公司纪委就廉洁过节有关要求提醒如下:
1.礼尚往来要有度,重金厚礼切莫收。
变味的“礼尚往来”,必然暗藏腐败的“隐患”。党员干部必须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一旦失守思想上的廉洁底线,终将滑向腐化堕落的深渊。
纪律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2.公款吃喝莫赴宴,私人会所请绕行。
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公款吃喝,坚决杜绝“舌尖上的浪费”,狠刹“酒桌上的歪风”,自觉远离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违规场所。
纪律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聚会喝酒莫贪杯,酒驾醉驾法上门。
酒后驾车是触碰法律红线的高危行为,党员干部一旦触犯,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还将受到严肃党纪处分。
纪律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4.外出旅游自掏费,公车管理别违规。
假期是外出休闲旅游的好时机,唯有“自掏腰包”才能玩得安心、游得坦荡。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公车管理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任何无视纪律规矩的行为,都必将受到严肃追究。
纪律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
(二)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
(三)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
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5.婚丧喜庆需报备,文明节俭树新风。
婚丧嫁娶是人生大事,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做到新事新办、简事简办,坚决杜绝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着力营造节俭文明的良好社会风尚。
纪律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6.接受宴请有尺度,歪风邪气要刹住。
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无论宴请费用来源公私,都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坚决抵制、果断拒绝,以实际行动刹住歪风邪气。
纪律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一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清廉过节不能忘
纪律规矩记心上
风清气正扬帆进
砥砺前行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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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熊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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